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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深圳市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2exam.com 2012-12-3 14:18:53

深招办〔2012〕82号
关于做好2013年深圳市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 知
 

各区教育局教育科、各新区公共事业局教育科,各普通高中、中职类学校:
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12〕18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居民,可以在深圳报考:
1.具有深圳市户籍(其中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市的,须按要求办理户籍复核手续);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4.身体健康。
(二)持广东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属于引进人才且持《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在3年(含以上)的境内人员的子女以及属于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子女,符合省文件要求的可以报考。
(三)户籍在广东省内深圳市外的我市高中学校在校应届毕业生,按规定办理了借考手续后,可以在深圳报考。但户籍在高中阶段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非深圳户籍学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地报考。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3.2012年参加普通高考(含高校艺术术科校考),因作弊被取消各科考试成绩并被禁止下一年度参加普通高考的;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五)各学校和报名点要加强对各类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要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校长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的准确性负责。
严禁外省户籍或未办理借考手续的广东省内深圳市外户籍考生在我市报考;严禁非高三级在校学生报考;严禁将往届生、复读生假冒应届生报考。
按省的文件规定,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证件不齐备、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高考或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报名点参与造假或故意放宽要求帮助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下一年度的报名点资格。
(六)加强对三侨生、民族生照顾加分的资格审查。凡属三侨生的考生必须按《关于做好2013年广东省“三侨生”报考普通高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在2013年3月1日前到市侨办办理好相关三侨生的证明。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民族生由市民宗局确认并汇总上报省民族宗教委复审备案。
二、报名时间
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我省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以下称“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安排在2012年12月1日~10日进行。考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12月1日~7日,电子摄像及确认报名资格时间:12月6日~10日。
三、报名方式及手续
(一)符合在深圳报考2013年普通高考的考生,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名报考:
1.具有深圳户籍的我市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审查报名资格,凭第二代身份证领取本人的考生号及上网初始密码,进行网上报名;
2.本市户籍在外地中学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就读学校开具的在校学生证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书复印件或毕业会考成绩单复印件,到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本人的考生号及上网初始密码。
2013年普通高考我市共设5个社会报名点:
翠园中学(负责罗湖、福田、盐田区户籍考生)、南头中学(负责南山区户籍考生)、宝安中学(负责宝安区、光明、龙华新区户籍考生)、龙城高级中学(负责龙岗区、坪山、大鹏新区户籍考生)、第一职业技术学校(负责3+证书高职类的考生);
3.往届高中、中职毕业生,持深圳市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均为原件及复印件)、高中毕业证或中职学校毕业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书复印件或毕业会考成绩单复印件,到以上报名点审查报名资格,领取本人的考生号及上网初始密码;
4.户口在广东省内深圳市外,符合在深圳借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在办理了借考手续后,凭《深圳市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借考申请表》、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全户人员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所在学校领取本人的考生号及上网初始密码,进行网上报名。
5.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市的考生还需按以下要求办理报考手续:
⑴考生报名时,必须出示深圳市常住户口簿(2012年12月10日前迁入)和身份证,并交全户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购房入户的,还需出示房产证,否则不予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⑵考生必须具备完整的三年高中学籍材料。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市的应届生,除具备原籍就读学校的学籍材料外,还必须具备在我省就读期间完整的学籍材料,否则不准报考。对弄虚作假而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⑶应届生必须填写《广东省2013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查登记表》(见附件5),并按《关于做好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2011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往届生须填写《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6),并由户口所在地县(区)公安局、招生办公室审核盖章。
(二)2013年我省普通高考的考生号采用10位制,其中第一、二位为地级市码;第三、四位为县(区)码;第五位为考生属性码:“1”代表理科类,“2”代表文科类,“4”代表体育类,“5”代表音乐类,“6”代表美术类,“7”代表普通单考单招类,“8”代表“退役军人”类,“9”代表“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类,“0”代表高职单考单招类;第六至十位为流水号。中学代码、报名点代码,由市招考办审定,并按省规定的编码规则设置各考生属性的考生号生成范围。
高校组织单独考试及单独录取的保送生、非通用语种(即小语种)考生、运动训练与民族传统体育考生、职教师资考生、残障人员单招考生以及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属单考单招类,这些考生都必须按上述时间进行网上报名,输入基本信息。凡属单考单招类考生如需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应在报名时选择考生科类及考试科目。
(三)各中学(报名点)从网上下载各类考生的考生号和登录初始密码后,发给符合条件的考生。考生在报名时,首先通过考生号及初始密码登录报名网站,并立即修改初始登录密码。考生必须通过报名网站了解报考须知,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1),在网上自行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报考信息、简历信息、家庭情况等,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凭第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它材料,应届毕业生(含借考生)到本人所就读学校,往届生及本市户籍在外地中学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到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校对报考信息、电子摄像,并缴纳报名费。具体报名办法按《广东省2013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实施细则》(附件2)进行。
(四)普通高校艺术类(含美术类、音乐类,下同)专业招生术科考试分为省统考、院校校考、省统考基础上的院校校考三种形式。艺术类考生可选报的文化科考试科目:文科类或理科类考试科目。艺术类考生报名时,需认真了解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相关政策(详见《关于做好2013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关于2013年省外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在广东省招生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并向拟报考的高校咨询后,再确认艺术术科考试类型。
为便于高校录取和增加考生报考志愿及被录取机会,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原则上须参加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术科统一考试,即报名时一般应选择美术术科统考或音乐术科统考。参加省统考的必须填报统考信息选项;参加省统考基础上的院校校考的,则应同时填报统考和校考信息选项;只参加院校校考的,则可只填报校考信息选项。参加了院校组织的校考,但在报名时没有选择相应的信息选项的考生,将无法被有关的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艺术类考生凭《广东省2013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术科校考准考证》参加艺术类院校(专业)组织的术科校考。高考报名时,高校未明确相关艺术专业术科考试是否需参加省统考的,考生应报名参加省艺术术科统考。
所有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省组织的体育术科考试。
凡报考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的考生,均需认真核对省统考或院校校考的信息。考生报名确认后由中学(报名点)在术科考试前通过省报名系统打印术科准考证(或报到证),考生凭术科准考证(或报到证)参加广东省美术、音乐、体育术科统考。
(五)报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报名,入学时由招生学校审核毕业证原件。往届生凭毕业证书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中学(或报名点)审核报考资格后,发给考生号及初始密码报名。考生报名时须选择“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名称及输入该证书编号,考生最多可选择三种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毕业证及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复印件放入档案。
尚未取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且报名参加2013年上半年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及全国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的考生,可先参加预报名,预报名时须输入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号码。考生取得这两类考试合格证书后,需在2013年5月10日前到原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未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的考生,原预报名数据无效。
(六)考生须认真核实学校(报名点)打印的《高考考生报名表》内容,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高考考生报名表》一经签名确认,有关报名信息不得更改。今后考试、录取以及入学后的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电子注册,都将以此为准。因考生本人录入错误或不认真核对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各中学(报名点)应认真做好宣传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考生信息的准确性。
(七)考生的考试费需在确认报名时,由学校统一或本人到平安银行任一网点(原深圳发展银行,咨询电话:95511)缴纳。各科考试费收费标准:语文、数学(含文科数学、理科数学)、英语每科25元;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每科50元;英语听说考试科目收费标准为25元,体育术科、艺术术科报考费由相关考点按规定收取。
四、报考数据采集
(一)报考数据采集的范围,除包括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外,还包括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非通用语种考生、高校单独组织考试的运动训练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职教师资考生、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残障人员考生以及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考生。考生基本信息是考生入学、注册、学籍管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重要依据。考生的基本信息缺失、错漏将造成考生无法在教育部备案,考生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书。各中学(报名点)要派专人负责考生数据的采集和校对,保证考生基本信息的准确、完整。
(二)各中学(报名点)要按时完成报名确认手续、摄像等数据采集工作。
(三)摄像结束后,各中学(报名点)工作人员要收回经考生签名确认的《普通高考考生报名信息表》,并放入考生个人档案内。今后,考生凭核对回执在规定时间内申领准考证。
(四)各中学(报名点)在报名结束后要尽早完成有关修改、校验数据的工作,并及时进行有关统计。
五、建立电子档案
各中学(报名点)在考生报名确认工作结束后,要组织专人做好考生电子档案建立工作,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建立电子档案的要求和标准,准确录入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包括外省迁入户籍的考生及户籍在本省、但在外省就读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录入办法另文通知)、体检情况,并确保电子档案准确无误。借考考生户口所在地、体育尖子、省级优秀学生、全国奥赛获奖者、国家二级运动员、三侨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及其他需审核照顾加分的特殊考生等信息,由中学(报名点)核准后在2013年5月20~25日通过互联网输入。“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编号由各中学(报名点)凭原件审核确认。在上报有关电子档案时,如有错或更改,请及时与我办联系。各中学(报名点)要保证考生电子档案准确无误。
六、建立考生纸介质档案
建立考生纸介质档案的要求和做法详见《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考考生建档工作的通知》。
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关系到广大考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各中学(报名点)必须加强对高考报名工作的领导,抽调足够的人力,做好宣传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管理,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完成。报名期间,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文件、通知,我办将及时发布在“深圳招考网”()上,并同时将文件名称通过短信发至各校负责高考工作的联系人手机中,各校负责人员要及时查阅。
 

附件: 1.广东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2.广东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网上报名实施细则.doc

3.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审核表.doc
4.广东省2013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查登记表(本表适用于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应届生填写).doc

5.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本表适用于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往届考生填写).doc

6.广东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简要工作流程.doc

7.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属性及科类、考试类型、考试科目之间关系的说明.doc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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